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起 正式颁布,为满足物流管理人才的需要,本学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作为该项目考培机构,与 2003 年 9 月 1 日起 正式启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。具体事项如下:
申报条件:
助理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符合条件之一即可:
1 .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5 年以上;
2 .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。
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符合条件之一即可:
1 . 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;
2 . 取得大专院校物流专业学历毕业的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;
3 . 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。
培训内容:
1 .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,物流业务活动基础知识、技能知识及案例分析。
2 . 试点应试指导,模拟考试练习。
报名要求:
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、 8 张 2 寸照片及学杂费。
联系电话:010-82671607 010-62555338
报名地址:
海淀区中关村大街9号中关村邮电南楼六层607室
(海龙大厦南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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